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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蹭佛山“蒙娜丽莎”!这家公司被判改名、赔320万!
2018年,蒙娜丽莎公司注册商标“X”,核定使用于瓷砖、非金属
地板砖等第19类商品。次年,刘某成立X岩板合伙企业。广州某
建材公司把其核定使用于第35类、第40类项目上的“X岩板”等服务商标授权X岩板合伙企业使用。随后,该企业在其生产、销售的瓷砖、岩板产品、产品包装上使用“X岩板”字样的标识。蒙娜丽莎公司认为X岩板合伙企业未经许可使用含“X”字样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综合考量侵权企业的获利数额、侵权行为类型及持续时间、侵权故意、侵权企业使用的侵权商标对其经营获利的贡献度等因素,法院全额支持蒙娜丽莎公司的合法诉求,判决X岩板合伙企业赔偿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