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赔840万元!索菲亚商标侵权案终审判决
日前,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雅努斯家居有限公司、湖南新传工贸有限公司、李振华、湖南金元素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胜诉判决。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雅努斯家居等构成侵权,赔偿经济损失800万元、支付维权合理费用363,229.00元、合计840余万元,并立即停止使用“索菲亚”,“索菲亞”商标以及承担诉讼费等。据悉,该案是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历史上判赔额最高的商标侵权案,也是广东省最高判赔额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