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发布通知,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度建材与家居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申请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成果是指在建材与家居领域,机构、组织或个人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品种等。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3、具有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评价的科技成果项目可申报2023年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