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完瓷砖存色差 工商帮忙讨公道
前段时间,韩先生在辽宁铁岭东北物流城一家陶瓷商店看中了一款瓷砖,没想到,瓷砖到货铺装后却存在严重色差。铁岭市工商局东北物流城分局接到投诉后当即派出两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执法人员认为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规定,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为消费者退回货款并赔偿各项损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