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销毁进口不合格按摩浴缸
近日,苏州某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从日本进口1批按摩浴缸,数量2台(5个包装箱),金额367313日元。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在对该批进口产品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按摩浴缸未标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产品随附文件中也未有相关信息,违反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检验人员遂要求企业需按照《管理办法》对该批货物进行技术整改,后经企业与其供应商核实,该产品并未做过“有害物质”相关检测,无法实施技术整改。据此,检验人员与企业确认对该批货物实施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