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环发〔2018〕5号),并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提到: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支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塑料、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构建以水泥、建材、冶金等行业为核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系统。以江门、惠州、韶关等市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