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将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增加了一些新的入罪行为,以下是稍不谨慎就容易犯罪的 8 种行为,深圳人要注意啦!
以下 8 种行为属于犯罪
1. 维护权益去 " 医闹 " 堵门属犯罪
2. 在网络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属犯罪
3. 虐待小孩、病人、老人等属犯罪
4. 打警察,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法
5. 校车、客车司机开车超载或超速属于犯罪
6. 学生替考作弊属犯罪!
7. 私藏恐怖主义书籍,音视频资料属犯罪
8. 辱骂、威胁法官 , 冲击法庭属犯罪